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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含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浏览次数:4743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含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含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14天(考试日)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面试前,考生请于早上6:30分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应自行准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考生进场时应提前保存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必须当日更新,不得提前),准备好健康摸排表,并进行体温测量。进场时须有序排队,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三、正常参考条件:

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显示其考前14天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或者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已满 14+7 天的人员),14天内没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14 天内没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

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健康码为绿码、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或者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已满 14+7 天的人员),14天内没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14 天内没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但显示其考前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

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

4.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

5.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

6.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两次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且经有关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

7.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

五、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七、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八、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含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下载>>>

健康监测表hn.docx

承诺书hn.docx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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