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嘉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80名,其中普通高中专业教师70名,初中阶段专业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嘉禾县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 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嘉禾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9.到2021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报名平台上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 日—5月19日。
3.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照片要求:295X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读大学时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35-6893962)。
(7)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历史专业教师、举重教练员属我县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报请县人才领导小组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8)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聘计划相互调剂的原则,当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当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岗位变更的公告及延长报名的时间将于5月21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9)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4日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5日与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后进行网上改报。5月26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的同时上传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
②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③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非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
⑤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前两天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419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全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长为30分钟/人,面试时长为10分钟/人。
3.面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的面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普通高中现行高一年级下册教材:语文(人教版必修4)、数学(人教版必修4)、英语(译林版必修4)、物理(人教版必修2)、化学(人教版必修2)、生物(人教版必修2)、政治(人教版必修2)、历史(人教版必修2)、地理(湘教版必修2)、音乐(音乐·鉴赏 湘艺版)、美术(美术·鉴赏 湘美版)、体育与健康(人教版全一册)、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基础 粤教版)、职业生涯规划(高中生涯规划下册·湘少版·主编赵雄辉)、举重(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人民体育出版社)。
②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化学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初中现行九年级下册教材:化学(人教版);其他科目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初中现行八年级下册教材:语文(人教版)、数学(湘教版)、英语(人教版)、物理(人教版)、历史(人教版)、政治(道德与法治 人教版)、体育与健康(人教版八年级全一册)。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排名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举行。体检时间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嘉禾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体检,免收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嘉禾县财政承担,嘉禾县教育局负责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结算。复检费用由复检对象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体检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嘉禾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嘉禾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可递补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新招聘的高中教师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未安排公租房的,由县财政按每月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七)对聘用的考生,由县财政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交通补贴;其中对省外院校毕业的考生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省内院校毕业的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六、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县教育局系统分工委,0735-6893976。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735-6632617(县人社局),0735-6893962(县教育局)。
附件下载>>>
嘉禾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1